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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消未起之患、治未病之疾,医之于无事之前。”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基本职责、第一职责,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,把纪律挺在前面,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,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,帮助党员干部在日常提醒“敲打”中校准思想之标、调整行为之舵,自觉提升拒腐防变能力。
找准着力点,促进问题早发现。纪检监察干部要脚步向下身子向前,瞪大眼睛看、伸长耳朵听,善于从细微事情抓起,从小节问题管起,转化运用各种监督成果,及时了解发现个人思想、工作、作风、生活上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,提醒教育、督促纠偏,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、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、班子成员“一岗双责”。
明确时间点,督促小问题早处置。坚持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,精准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分类运用约谈提醒、责令检查、诫勉谈话、函询等方式,推进关口前移。建立健全问题督办工作机制,严格规定时限和超期情形,及时稳妥有序作出处置,做到小问题早处置,及时将“触线”党员干部拉回正轨。
抓牢关键点,系统施治早预防。要做好监督执纪“后半篇文章”,充分用好查办案件这个最有力的监督,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,做实同级同类干部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教育,始终把警示教育抓在经常、融入日常、做在平常。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,督促相关单位查找风险漏洞,建立健全完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制度,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。(章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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