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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的
独立意见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根据《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及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》的有
关规定,我们作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
董事,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,对公司第六届董事
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一、 关于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独立意见
经审核,我们认为: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广州天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
拆上市事项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的结果,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《公
司章程》的规定,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、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,
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因此,我们同意终止筹划控
股子公司分拆上市事项。
(以下无正文)
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:林涛、吴金平、童锦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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