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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鲁网·闪电新闻7月29日讯 保险,买的就是保障,东营的初女士向闪电新闻记者反映,她给孩子购买了一份太平人寿的保险,在持有这份保险六年后,却发现实际的收益与购买时保险代理人承诺的差距很大。
初女士告诉记者,“那天下午她(保险代理人)去我家,看到我正在看理财,就说我这个比你的好,我这个利率能到6,我去银行里买理财的时候利率是5.16,你入我这个保险的话,我把(佣金)都给你,我觉得很合适,又是高利率,又给我返这些钱。”
【资料图】
2018年2月7日,初女士给9岁的儿子购买了这份保险。初女士向记者提供的保单显示,主险是太平卓越至尊终身年金保险(分红型),每年缴费172923.30元,需连续缴费三年。当时保险代理人发给初女士的一份收益演示表则显示,在初女士的孩子30岁时,可以拿到139万多元的收益。可后来发生的事情,让初女士心里犯了嘀咕。
初女士说,2020年她对象发现他们保险的合同实际收益和代理人说的完全不同,根本达不到所谓的139万多元的高收益。
太平人寿东营分公司工作人员前后说法不一 保险收益如何兑现?
带着疑问,记者跟随初女士一起来到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。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工作人员说,“分高档、中档、低档,按现在收益的话在中档左右,低低不到2.5(利率),高高不出6,咱就在4.5左右,那次算的就是96万到110多万元。”
这份太平卓越至尊保险计划书上显示,初女士购买的保险,收益分高、中、低三档,工作人员称初女士购买的保险,目前收益在中档左右,并且有最低收益保障。
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这位工作人员说,“合同的保证利率是2.5,咱以合同保证利率为主。”当记者问到等初女士孩子30岁能否取出96万元来时,工作人员的回复是“可以的。”
尽管达不到购买保险时介绍的139万多元收益,但对于保险公司给出的能保证演示表上最低档收益的说法,初女士也表示接受。但在这位工作人员接了一个电话后,又马上否定了刚才给出的承诺。
这位工作人员又改了说法,“这个只是参考,合同上边有,只能按合同。”
刚刚做出的保证,这位工作人员在接到一个神秘电话后,突然发生了改变,并且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的人事经理,很快来到了现场。
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人事部经理说,“我们给到的这些建议书,我们最低不会低于演示的最低档,最高不会超过最高档,她最低拿到96万,高了不好说,反正最低是这个,最低就是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最低利率。”
根据保单收益演示表显示,当初女士的孩子30岁时,也就是说保单满21年时,按最低档收益结算,初女士将获得388848元的万能险年末账户价值和577824元的保单现金价值,但保单合同上20年的保单现金价值却只有438233元,差14万元之多。当记者指出收益演示表和保单合同上的保单现金价值不相符,并且存在巨大差距后,这位经理突然又改了说法。“保单现金价值的增长不是按照最低2.5(利率)计算,是根据保险公司收益情况进行红利分配的。合同上对应的这些钱,就是托底。”
按照这位人事经理的说法,也就是刚才承诺的最低收益96万元,又无法兑现了。
从最初保险代理人说的收益达139万多元,到记者采访时工作人员所说的中档收益,110万元左右,再到能保证最低档利率收益96万元,到最后连按照最低档利率演算的96万元收益也无法保障,太平人寿工作人员前后不一的回应让初女士难以接受。
面对“缩水”的保障,初女士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?山东祥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帅说,保险公司如果在销售保险过程中,存在虚假宣传、承诺收益等诱导投保人进行投保的行为,其应当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。依据《民法典》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,这种情况下,投保人依然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。
闪电新闻记者 马锐 马帅 东营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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