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行支出“五个一”管理,助推清廉村居建设

来源 : 齐鲁晚报网 时间:2023-08-21 10:34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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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创建清廉村居,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,是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,云蒙湖生态区经管站对村级费用支出实行“五个一”管理,助推清廉村居建设,为乡村振兴助力。

一支笔审批。对未合并的行政村发生的费用支出由村支书审核批准;对合并村发生的费用,由合并村负责人审批。

一张票入账。对明确包干使用的费用,要采取“一张票”入账的方法,平时不允许有相关的费用支出入账。

一个月报支。村集体发生的各项费用必须在一个月内到生态区管委会“三资”委托代理中心结报。对超过一个月不结报的费用支出票据,无正当理由,凡超过两个月不结报的费用支出票据一律不得入账,由责任人个人承担。

一本账核算。任何收支必须在一本账内核算,任何村不得私设小金库,不得以费用抵结解交资金,违反资金管理办法的,处违规资金20%的罚款,由责任人个人负担;

一个月公布。所有村集体支出,必须按月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查签字(盖章)后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,接受群众监督。

下一步,云蒙湖生态区经管站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,强化村级财务监督管理。10000元以内,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签字盖章,村负责人审核后,村报账员网上提交,经管站站长、管理区书记线上审核后,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线上审批; 10000元以上的经“两委会”、村务监督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签字盖章,会议记录附在资金申请书后,村负责人签字,村报账员网上提交。所有的支出票据,一律实行事前控制,在报生态区管委会“三资”委托代理中心”之前,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,注明用途并由经手人签字,报经村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,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逐笔审核签字盖章后,由村报账会计送交“三资”委托代理中心审核记账,否则“三资”委托代理中心有权不予入账;以规范的监督管理助推清廉村居建设。

(通讯员 宋淑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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